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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9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赛龙”,301131.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无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无

  2023年12月20日,聚赛龙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于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中证鹏元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了资信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

  聚赛龙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林颖、白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