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主播为粉丝跨省取藏毒快递被判无期”案近日二审开庭。1月4日下午,南都记者从被告人牟某的辩护律师处获悉,这是该案第二次上诉到陕西高院,也是第四次为牟某作无罪辩护,历经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牟某辩护律师提供的裁判文书显示,牟某此前被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主播跨省取“毒快递”被判无期
1月4日,牟某的辩护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牟某出生于1998年,四川沐川县人。案发前,牟某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其负责运营的短视频账号拥有15.5万粉丝。2019年8月6日,牟某受粉丝杨某指使,从四川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洗衣店取一个行李箱,随后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从昆明向西安的快递中有毒品流转的线索后,即对该快递信息进行查询。8月4日上午,该快递到达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快递有限公司,侦查人员即在该快递公司周边进行布控。该快递包裹后经辗转多处,被存放于咸阳市一洗衣店内。
8月6日上午,警方在该洗衣店内将杨某指使前来领取快递的牟某抓获。现场从快递包裹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含量为53.4%至53.9%。
2020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牟某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8月,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牟某上诉后,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牟某无期徒刑。牟某不服,再次上诉。
2022年陕西高院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当庭辩称其与杨某有短视频账号的纠纷,其来西安帮杨某取东西是因杨某事前答应为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并不明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也提出,本案中毒品的存在、搜查、扣押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形,不得作为公诉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不过牟某仍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月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当日下午,牟某的辩护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这是该案第二次上诉到陕西高院,也是第四次为牟某作无罪辩护,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大方打赏的粉丝成涉毒“上线”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供述,他和杨某是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认识的,当时他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杨某经常给他捧场刷礼物,最多一次刷了近千元礼物。之后双方加了微信和QQ,互相熟络起来。牟某知道杨某外号是“雪茄”,从事开赌场、放高利贷等违法事情。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称,2019年8月5日20时许,他在四川家中接到杨某的微信电话,称其朋友在西安干洗店里放了一个东西,让他帮忙去取,可报销路费,随后通过微信向牟某转账2000元,并表示,东西取出后,可给2万元报酬。
次日5时许,牟某乘坐飞机抵达西安,并于9时许到达杨某指定的干洗店。期间,牟某一直与杨某保持着通话。其表示,杨某在电话里没有跟他说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但他能想到是违法的东西,因为想挣这个钱,抱有侥幸心理。
据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18年7月20日被陕西警方上网追逃。2020年6月,杨某在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据杨某供述,他是通过看直播认识牟某的,二人曾在四川见过面,但他否认指使过牟某参与运输毒品。自2018年逃至缅甸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称自己一直跟一个老乡在一起,“平时就是吃吃喝喝,别的不干什么”。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警方调查,牟某供述的杨某一直用于与其联系的微信号和QQ号,均无实名信息,“暂无法推定是否为同一人使用”。牟某辩称帮杨某取快递是为了要回杨某受让他的短视频账号后所欠其债务,仅系其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牟某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牟某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牟某受“上线”指使,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
牟某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